发布日期:2026-01-22 23:50 点击次数:77

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 15 日通报:1 月 8 日,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北城中队成功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捕归案,一举侦破多起诈骗案件。
{jz:field.toptypename/}经查,自 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1 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女,35 岁,山西省临猗县人)冒充陕西省领导,以能为受害人子女办理公务员入职为由,虚构"向领导送礼"等事由,诈骗一名受害人共计人民币 424 万余元。
此外,该犯罪嫌疑人还以代购"顶账房"为名,骗取另外两名受害人李某 58 万元、蔡某 80 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盐湖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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